关于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评审复核结果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2024-04-1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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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收到异议材料的申请事项进行了复核。现将评审意见为不同意、复核意见为同意的申请事项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1.传 真:010—63202571

  2.电 话:010—63202526 63202145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 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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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编: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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