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构备案信息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2024-04-11 18:49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规定,现将承担2024年度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的单位备案信息在水利部网站、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予以公示(见附件1、2、3),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24年4月11日至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提出者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异议事项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传真:010—63202571。  

  2.电话:010—63202526  63202145。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 100053)。  

  4.电子邮箱:63202571@mwr.gov.cn。     

  水利工程建设司

  2024年4月11日

作者:    责编: 李霞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